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有不得聘用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本人与县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和日常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二)本次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县幼儿园相关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报考人员专业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咨询电话:0563-8169292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2755
本《公告》由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jx.gov.cn/News/show/1572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