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退役大学生士兵;
4、学历、学位较高者;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xingtai.gov.cn/)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党建之窗(https://www.xtdjzc.gov.cn/)和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xingta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特别提示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