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青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人)

2024-07-21 22:21:52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青县2024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和考生报名网站(https://qx2024dq.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青县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青县辖区户籍或为青县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如有青县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辖区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26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青县2024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6日(报名第一天)。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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