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工作需要情况,经批准现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职业院校,1923年建校,前身为直隶第六师范学校,于2001年在原冀县师范基础上,升格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395亩,其中,校本部162亩,武邑校区233亩。在校生8500余人,教职工374人,设有信息工程系、交通运输系、智能制造系、数字商贸系、艺术与设计系、现代农牧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7系2部。近年来,获得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2022年被立项“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
主要职责:培养高等专科学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科技文化经济发展,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社会服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已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工作经历
应聘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应聘者须提供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或其他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实际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
(四)选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须服从调剂。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衡水人才网(www.hbhsrcw.com)、学院网站(www.hsvtc.cn)及学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