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等资料。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若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可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可采取笔试的方式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核准后,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聘公告中规定不予招聘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经研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接收不到缴费短信或联系不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若遇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6-12388
附件:1.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