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积极关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以衡量应试者对拟任岗位是否合适。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一百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末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须加试,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由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入围面试。
(五)体检
1.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于琼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2.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琼海市农垦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2.签订合同要求: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表现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四、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