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海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四批)

2024-07-21 22:27:34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第四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引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条件详见附件1)33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第四批)》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学业成绩单中合计有两门以上(不含两门)必修课补考及重修记录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引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9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按要求在线填写《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第四批)》(附件2)、《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资料,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面谈和试讲

  面试分岗位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面谈、试讲等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等方面素质。面试面谈和试讲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技术岗位1—5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加面试面谈的方式择优引进,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8,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择优引进,总成绩为面试面谈成绩。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1:8,则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面谈对象。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面谈成绩×50%。

  专业技术岗6和高校教师岗1—10采取面试面谈加试讲的方式择优引进,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8,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择优引进,总成绩为试讲成绩。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1:8,采取面试面谈加试讲的方式择优引进。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环节需考生根据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总成绩=面试面谈成绩×50%+试讲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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