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工程学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21 22:31:2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备注:

  1.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含预备)政治面貌取得时间,各类证书、比赛成绩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证明中学历学位授予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历届生为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中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不含副职)、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含副职)、委员,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等官方部门的部长(校院层面含副职)及以上经历,须由所在相应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6.对本科专业限定要求的招聘岗位,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7.高校学生工作经历包括二级学院辅导员,学生处、团委、创业学院、招就办等部门的工作经历。

  8.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二级部门联合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9.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