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1.《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7日
原标题: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gj.hengshui.gov.cn/art/2024/7/17/art_2609_55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