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8 08:46:13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条件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报考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含)有效。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cgj.hengshu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22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中华南大街861号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西头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8-2191196

  3.报名要求

  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4)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7)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6)另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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