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4年7月26日18时前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hsi.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社保、医保政策法规知识水平。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2024年8月2日18时前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hsi.zhuhai.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hsi.zhuhai.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hsi.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607,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1927。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