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然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即为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报名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在报名审核时被退回。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4.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证件审核。
1.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兴隆县县政府一楼121室(兴隆县兴隆镇中央村县政府楼一楼121室)
3.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修课程列表(中文)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属实、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
1.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1.烈士子女或配偶;2.学历(学位)较高者;3.考生本人具有兴隆县户籍或考生生源地户籍为兴隆县;4.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二次面试,面试流程同上。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3.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