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兴隆县《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40名。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详情见《兴隆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2.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括号外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审核确认资格。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确定。
7.凡涉及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考生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之对应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承德市所辖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6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此次选聘工作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3.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