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酬待遇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二)新录用的应急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解除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依据《连平县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超过”、“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由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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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原标题: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fdt/tzgg/content/post_614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