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锦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4-07-17 11:50:0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体检由盘锦市中医医院及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市中医医院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

  盘锦市中医医院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者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盘锦市中医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盘锦市中医医院所有。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3271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3273

  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31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

  1盘锦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xlsx

  2盘锦市中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盘锦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6日

  原标题:盘锦市中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07/16_15/content-479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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