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锦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4-07-17 11:50:0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4)医师资格证或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合格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要求提到的相关证书;

  (5)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考试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证者,提供规培合格的相关证明;

  (6)除报名表贴照片外,另外提供近期正身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盘锦市中医医院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盘锦市中医医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不高于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根据整体笔试情况,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七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五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考官将要素得分合成总分时,计算一定要准确无误。所评定的各要素得分或总得分如计算有误,须在相应处签字注明。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如果招聘岗位仍有剩余,专业相近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自愿申请录用到该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申请者可调剂录用到所申请的岗位。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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