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攀枝花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6 17:38:0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5.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执行。

  6.递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递补各不超过3次。若招聘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招聘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学校有权在核实后,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签约聘用

  1.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二)报考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812-3370687(攀枝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4.中共党员(预备)证明(模板)

  5.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攀枝花学院

  2024年7月16日

  原标题:攀枝花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2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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