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2024-07-16 17:38:48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6)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jpg、jpeg、png格式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500K),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按系统要求逐项上传。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届毕业生,需要在笔试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4.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将在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anshan.gov.cn/)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http://www.qianshan.gov.cn/)

  面试工作将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模拟上课课节将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随机选取(详见附件3),面试教材自带,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定为拟聘用人员。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方及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教师在鞍山市千山区一线教学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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