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第三次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公告

2024-07-16 17:39:0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5.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含免笔试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发布公告。

  2.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资格复审材料表》,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4.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在规定期限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人员。

  6.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网站通知。

  2.面试采用试教、回答问题等形式,面试时长为15分钟以内。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2.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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