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进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引进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无法修改。
(6)引进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引进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
(8)报名期间,请引进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引进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引进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10)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部门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对引进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7:00。
1.资格初审工作应于引进人员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引进人员,引进人员给予补充或说明。
2.报名截止前,初审未通过的引进人员,可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3.初审通过后,引进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因无《报名登记表》不能参加自评复核及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四)自我评价
即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相关部门复核方式开展,通过自我评价表方式完成赋分。
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填写《敖汉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自我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2)开展自评,于2024年8月2日8:30之前,将《报名登记表》、《评价表》、有效身份证件、本硕博期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业绩佐证材料(论文等需提供SCI收录的证明,否则不予审核)及相关证书等材料集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按照“报名序号+姓名+引才单位+岗位名称”的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5048654260@163.com,逾期未发送的(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
自我评价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自我评价最终得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自我评价最终得分,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参加自我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工作由敖汉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评价表》打印件(报名人员签字后的)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评价表》佐证材料原件,将取消相应项目的分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