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时间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医师(护士)资格证、报考岗位对应的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已完成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资格复审时提供当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并提供成绩单即可。
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培但未取得合格证者,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五、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