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新丰县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2024-07-16 11:53:5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请考生在发送电子邮箱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主动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新丰县2024年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交可编辑版和有签名及日期的扫描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5.报名时,部分岗位不作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获聘人员,需在首聘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六、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为新丰县,具体时间和面试方式等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沟通能力。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4.考试环节其他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成绩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nfeng.gov.cn/)公布。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县人社部门备案。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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