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人)

2024-07-16 08:55:1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县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约定3年最低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7849317(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6-7849303(县人社局协调督查股)

  附件2024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24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pdf

  2024年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参考目录.rar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2000005071/202917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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