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老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共招聘教师4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面向截至2024年7月已在三亚市基层学校(基层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服务满5年的三亚市在岗编外教师,共计3名。
2.B类岗位:面向海南省户籍人员(须报名前取得海南省户籍),共计3名。
3.C类岗位:面向除A、B类以外其他符合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共计42名。
(三)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三亚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及相当职称的(高校讲师等同于中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及相当职称的(高校教授等同于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即1970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八)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其以上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
(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