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数量、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招聘数量、岗位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不限户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2日。
(四)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2024年7月26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
专任教师1、2、3岗位及专职辅导员A岗位报名邮箱:czyzrsc2021@163.com
专职辅导员B岗位报名邮箱:btzyzp@126.com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17-802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