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4-07-16 09:00:1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对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caztc.edu.cn/)发布。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

  (2)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岗位信息表》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明专业方向,须出具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证件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caztc.edu.cn/)通知。

  (2)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叙述、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caztc.edu.cn/)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caz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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