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7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不能区分先后顺序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
(三)体检
对达到7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学校可根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在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四)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等),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学校人事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咨询电话(蒋老师):020-86020403
咨询邮箱:gtzzrsc@gtx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史老师):020-864239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50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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