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入围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重点评审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审和考察,同时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第二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5.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举报电话:0898-23326636(市二中党政办);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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