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临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17名、临城中学教师3名,详见《临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临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其中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