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地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武强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2)教育类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仪表是对应试者着装、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说课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不指定范围、书籍),当场备课后进行说课,当场打分。
3.面试分组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综合类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将在“武强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了解注意事项。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取消资格和自动放弃空余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