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7-15 12:43:4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我县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滁州市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备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267号)、《关于印发<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编办〔2018〕4号)及《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18〕94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2024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周转池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82名,其中:招聘计划中包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高层次人才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2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需符合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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