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我司提供介绍信的,可前往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县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1108室)领取。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长丰英才网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考的录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规则递补。
(八)录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与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工作,劳动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工资待遇参照合肥北城科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丰县属国企)中层管理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如有岗位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四、其它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4.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简历投递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所有。
5.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等文件,笔试费用45元/人/科、面试费用80元/人。
6.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7.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6606
(2)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6891909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8.查询网站: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
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原标题: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angfeng.gov.cn/zxzx/gsgg/120266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