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受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及要求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及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1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五)岗位及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注册登录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流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资格初审和缴费。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4年7月25日16:00前登录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的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费用不予退回。
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费用已缴纳,不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办理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