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第四医院招聘控制数儿科类医师公告

2024-07-15 10:40:1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四、面试

  因儿科类医师是紧缺急需人才,故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置开考比例。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五)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六)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70分的成绩合格线,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工作由包头市第四医院组织实施,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历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其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应聘作出评估。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包头市第四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包头市第四医院解释为准。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和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每天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话:0472-3103417

  举报电话:0472-3103473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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