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2.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体检在武汉纺织大学校医院或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汉纺织大学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电子邮箱:rsc@wtu.edu.cn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255
武汉纺织大学
2024年7月12日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标题: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407/t20240712_52677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