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摘牌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名次依次摘牌选岗,名次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摘牌选岗。
(九)聘用
聘用人员参照现有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不占任何编制,由巨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巨鹿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拨付教育局,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种保险。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巨鹿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326038
原标题:230名可报!巨鹿公开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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