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巨鹿县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初中和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230名。
一、招聘岗位
1、初中人事代理教师200名(民办学校教师和应往届毕业生各100名)。
2、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30名。
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巨鹿县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1、面向民办学校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本人到50周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能满15年以上;
②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或在巨鹿初中及以上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
③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面向应往届毕业生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②户籍不限;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
③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因师德师风类问题被处理、处分、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1日通过“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
http://114.115.164.85:6500/i-28
2.报名时间:
7月12日9:00至18日17:00。
3.审核时间:
7月12日9:00至18日20:00。
4.缴费时间:
7月12日9:00至18日23:00。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