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7-15 11:01:3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资格审查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

  4、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学院和报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专业测试

  1、考生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所报岗位只有1人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4、专业测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天抽签确定;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5、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6、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五)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博士学位者排名靠前,同为硕士学位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学院依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外派至我院工作。须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说明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第三方公司办理。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人才派遣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满三年经考核,择优转为人事代理方式受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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