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长沙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7-12 11:31:13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距长沙火车站10公里,距高铁长沙南站15公里,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公里,地铁3号线设“长沙大学”站,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69亿元,藏书158.6万册。现有16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6300余人,已累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600余人。我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余人。

  学校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余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除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本次应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9人,详见附件《长沙学院202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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