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2024-07-12 12:50:03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政策,结合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事业人员,其中县委序列事业单位24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76人。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肃宁县户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肃宁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4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考察及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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