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7日内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体检结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358-4422223
监督电话:0358-4422897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