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安裕安区选拔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7-12 17:22:52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确保人选质量。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三)笔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统一向各乡镇(街道)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有关知识,省、市、区情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裕安先锋网、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执行加分制度,具体条件如下:

  本次选拔对近五年荣获各级荣誉表彰的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个人荣获区委、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5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1分。同一项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以乡镇(街)为单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在笔试3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四)面试。根据人员类型选拔人数,按每个人员类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含加分)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选拔职位计划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先锋网、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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