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
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414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