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面试提问等方式对考生专业水平能力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评,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安排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不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咨询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52-2182500
(七)投诉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0752-2182305。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2-2833790
附件1: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9日
原标题: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uizhou.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304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