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0 11:50:4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笔试前资格初审

  学校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不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广东药科大学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如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学校将在笔试合格的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药科大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广东药科大学官网公布。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药科大学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根据用人需求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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