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0 11:50:4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03年成为硕士授权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2022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经60余年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药医学府,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及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考。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经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p.gdpu.edu.cn)报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部门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