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市满城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4-07-10 11:52:59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5.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派。

  6.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7.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当天20:00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成绩。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考核程序等。

  8.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9.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计划选聘人数与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名材料进一步的复查。主要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考核、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满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干部介绍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范围内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故不再执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各个环节操作的规范及结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落实招聘程序要求,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行为,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学校电话:0312-5578028,区教体局电话:0312-7163308,区人社局电话:0312-7028358。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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