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市惠东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第二场)

2024-07-10 12:44:5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历来重视教育发展,先后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我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第二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教师,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2.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由惠东县教育局统招安排,目前仍在全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合同制(原劳务派遣)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同时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7月1日(即“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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