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岗位选择
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聘用岗位。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18-35周岁(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4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83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4日期间出生),18-45周岁(197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4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2024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最低服务期限(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限详见岗位表,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才能申请调动。
(六)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4年7月1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七)规培(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经历(按照规定签订规培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视同工作经历,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2024年及2024年以前毕业的规培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5)。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98-63226035(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监察室)。
(四)咨询电话:0898-63330136(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室);0898-63230838(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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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文昌市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