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提供由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9)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单位选派的规培生,须出具派出单位、规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0)打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招聘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随时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领取准考证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面试工作,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2.面试考核内容。
(1)管理岗: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2)专技岗位:重点测试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